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章程修訂辦法,依據章程如下:
第卅一條
會員大會之決議,以會員過半數之出席,出席人數較多數之同意行之。但下列事項之決議,以出席人數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行之。
1. 章程之訂定與變更。
2. 會員之除名。
3. 理事、監事之罷免。
4. 財產之處分。
5. 團體之解散。
6. 其他與會員權利義務有關之重大事項。
第七屆第一次全國會員代表大會決議事項,全體與會會員代表一致通過:
- 依據本項條例,修訂第廿八條 將吳若石神父辭謝本會永久名譽理事長之職,修改本條例章程。
- 並依據本項條例,將第九次理、監事會臨時動議案決議事項,付諸會員代表大會表決,將前理事長鄭英吉先生除名,並解除聘任顧問。
- 依據會員大會決議事項,辦理寄發存證信函,對象包括:鄭英吉前理事長、吳若石神父、吳榮斌社長(文經社)、吳展旭律師(吳神父的代理人)。
- 至於前任秘書蔡白靖對全體理、監事撥打並傳遞不實的電話,為防止發展不當的後續謠言,決定一併發出存證信函,並將其薪資向士林地方法院提存。
成立足部反射療法職業工會事宜,將是第七屆重要的工作使命。協會組織將會重新調整,並對基金會籌備工作擬定籌備計畫。
協會、職業工會與基金會等三大組織的合作,將會是足部反射療法推廣與普及重要任務的執行單位,未來也將有賴全體會員一同努力。
